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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屏東市唐榮國小官方網站

公告訊息

本縣「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商借學校名單」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本府111年4月7日屏府教學字第11113531300號函(諒達)及「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縣申請商借學校為高樹鄉新豐國小,學校類型及需求任教領域等條件如附件。
三、依「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規定,商借教師條件為「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書、服務年資滿5年以上、最近2年考核列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且現仍在職者。」其餘相關內容請自行查詢參閱。
四、學校如有確實符合商借條件且有意願商借之教師經學校同意後,請將「屏東縣111學年度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申請表」、申請人合格教師證影本、服務證明、最近2年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於111年4月29日前函復本府(無者無須回復),另申請表電子檔及掃描檔亦請一並回傳電子信箱:a000840@oa.pthg.gov.tw,以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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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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