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馮心怡
{{ $t('FEZ002') }} 教導處|
壹、代理教師缺額(所需科別、人數及聘約期限)
1.一般代理教師2名(編制外合理教師員額缺;錄取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1)每週20節課,主要教授本校校訂課程,或一至六年級社會、健體、自然、藝術人 文、綜合、生活等課程為主,倘需要請代理教師回兼零星節數,亦同。 (2)學校得依學校需求、專長或任務性質排定相關行政工作與課務;如有需要將請代理 教師兼任導師或行政職務或行政業務。 (3)聘期:111年8月1日(或自報到日)至112年7月31日。 (如有修正依縣府後續函文或公告為主,倘若代理教師因個人因素需離職, 須於1個月前告知學校)。 2.代課教師1名(代課教師;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1)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授課節數,以鐘點費支薪,教授本校音樂等課程,課 務由學校依其專長排課。 (2)聘期:依本校111學年度課表排定,原則以課程開始至課程結束為止,若上級機 關無此經費之補助,學校可終止聘用,惟如教育部續予補助前述經費,最 長則可聘任到111學年第二學期課程結束止。 二、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依名次依序遞補之。 三、薪資:代理教師每月薪資依相關規定敘薪(含年終獎金、勞健保、勞退等);一般代課 教師每節鐘點費320元。 |
貳、公告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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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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