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導處|
說明:
一、依據該會112年7月18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20000060號函辦理。
二、該會「大樹計畫」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不含入學新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為主要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
(三)申請名額:
1、學生人數50人以下學校:1名。
2、學生人數51人~167人學校:2名。
3、學生人數168人以上學校:112學年度全校學生總人數1.2%。
4、申請截止日(112年9月14日)倘全縣申請未滿額,餘額開放予有需求學校提出申請,各校可送件數上限表如附件。
(四)申請方式:
1、請學校於112年9月14日前將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附表二)之電子檔(Excel檔)寄至a251963@oa.pthg.gov.tw信箱,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將申請表及補助資料
暨印領清冊正本送達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請註明「OO學校112-1大樹計畫獎助學金」,未寄送電子檔或逾期送達不予受理。
2、檢附資料注意事項:請參考「申請相關作業錯誤態樣」如附件。
(1)申請表(附表一)請逐級核章並加蓋有註記學校名稱之印記。
(2)以「低收/中低收」身分申請學生,請學校優先依學籍管理系統2.0查詢結果統一造冊承辦人核章即可,毋須要求學生提供相關證明。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旨揭獎助學金預定於112年11月初辦理匯款作業。
四、檢附本案「申請表」、「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各校送件名額上限表」、「申請作業錯誤態樣及「學籍2.0系統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清冊」等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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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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